中評社北京9月28日電/最近,隨著個別房地產企業傳出信用風險新聞,債券違約問題再度引發市場關注。樂觀者認為,任何經濟體都難免會出現債券違約現象,何況過去我國已積累一定的債券違約處置經驗,債券市場需要違約個案來打破剛性兌付、實現風險定價,因此,近期的違約風險不足為懼。
但是,防控信用風險不可盲目樂觀,必須居安思危,一刻不能鬆懈。萬得資訊統計,今年以來,截至9月23日,債券市場已有120只信用債違約,涉及違約金額達1279.57億元,雖然違約規模相比2020年、2019年同期有所下降,但違約債券數量仍高於2018年同期。
在結構上看,鋼鐵、煤炭、有色金屬等周期性行業在上游價格大幅上漲背景下,行業龍頭信用風險明顯下降,但房地產等極個別行業、企業受多重因素影響,信用風險明顯上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在有序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背景下,不同地區和不同融資平台的風險情況出現分化,尾部平台風險有所上升;儘管可能違約債券的規模占企業負債總額的比例較低,並且投資者對個別信用風險事件早有預期,但各方依然要嚴防嚴控債券違約個案給信用市場帶來的衝擊。
防範和化解債券市場風險要學會“彈鋼琴”,發揮好協同力量。
在中介機構層面,須推動證券公司、會計分析師、律師、評級公司等中介機構進一步提升執業質量,用新《證券法》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繼續完善信用評級方法,提升評級風險預警能力,培養更多勤勉盡職的“看門人”。
在投資端,敦促投資機構真正回歸價值投資,更主動地提升自身風控管理水平,加快重塑整個市場信用評級體系。目前,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已發布在申報環節不強制提交信用評級報告作為要件的通知,未來,我國債券的發行、交易、投資、抵質押等各環節可能將全部取消強制外部評級,評級行業發展將由“監管驅動”向“市場驅動”轉變,債券投資機構要更注重自身內部信用評級體系的建設和使用。
在違約處置方面,可探索在加強投資者保護和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完善違約債券的交易機制,推動市場基礎設施和監管制度的建設,不斷培育專業投資者,充分發揮市場化定價機製作用,推動我國高收益債券市場健康發展。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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