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秘密是企業發展核心,攸關企業競爭力,在“我國”受到法律明文保護。但現在台積電面臨的是美國政府要求,且對於不配合者甚至將引用美國法律強制就範。“國家”重要產業在他國遇到困難,政府不該儘速了解、掌握訊息,並設法出手相援嗎?美國將以法律強制要求企業提供資訊,企業還有自主決定公開與否的權利嗎?“經濟部長”是在睜眼說瞎話嗎?
台積電是“國家”的重要高科技產業,現在面臨美方要求提供營業秘密數據,政府不只該掌握訊息,更重要的是必須設法溝通、協助,確保企業利益不受侵害,台積電護台灣,政府當然必須做台積電的後盾,這不僅是“國家”的義務,更是該有的情義。
貴為主管機關的“經濟部長”王美花的回應,恐怕會令所有在海外打拚的企業心寒。一個對“國家”有情有義的企業,政府的對待竟是如此的無情無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