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3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近日,吉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聽取了吉林省監察委員會主任張忠關於全省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情況的報告。這是黨中央作出地方監委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的決策部署以來,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首次聽取省監委專項工作報告。
報告顯示,2015年以來,吉林省共追回職務犯罪出逃人員317人,包括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121人,追回贓款約12.62億元。其中,吉林省監委成立後追回職務犯罪出逃人員136人,包括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73人,追回贓款約8.16億元,出逃人員及未追繳贓款存量大幅削減、增量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出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持續減少,2020年至今,無新增出逃職務犯罪公職人員。
報告指出,當前追逃追贓工作還存在需要克服的困難,全省各級監察機關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胸懷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發揚鬥爭精神,著力削減存量、遏制增量,推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高質量發展。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追逃追贓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吉林省委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追逃追贓工作體制機制,提升追逃追贓法治化水平,強化追逃防逃追贓一體推進,進一步參與反腐敗國際司法執法合作,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把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不斷引向深入,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為新時代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