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電/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此次改革適應了當前形勢變化的需要,既立足當前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也著眼長遠服務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對電力行業乃至國民經濟運行具有積極意義。
經濟日報發表記者顧陽評論文章表示,煤電價格倒掛時來已久,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的呼聲漸高。此次改革力度較大,明確提出推動全部燃煤發電電量有序進入市場、設置更大幅度上下浮動限制、高耗能行業市場電價上浮不限等舉措,但依然強調要保持居民、農業用電現行電價水平不變、購電方式不變,體現了國家對於民生保障的政策導向,也體現了競爭性領域價格主要由市場決定、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機制進一步完善的思路。
文章指出,重要民生商品的價格不會一成不變,在充分放開市場競爭環節的同時,也要構建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的長效機制,注重預調微調,完善突發應急調控機制,防止價格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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