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中國”背景下的數據安全保護,不能只是單純追求信息化所帶來的效率提升。在推進“多碼融合”工作中,數據采集方主動履行告知義務,向健康碼用戶明確告知數據的采集範圍、使用規範、期限等信息,獲取用戶的授權,加大力度依法保障公民的基本知情權,並以法律法規嚴格限定政府權力,避免新型數字技術應用導致的“尋租”問題。促使健康碼信息與個人身份信息綁定,通過國家層面的數據和業務平台打造提高數字化治理的整體性,推進個人身份、健康、醫保、納稅等綜合信息實現深度融合與協同應用,有效解決地方數據基礎、數據底座差異性、標準不統一等問題,並通過公安部門與電子社保卡信息匹配的雙認證提升健康碼的法律效應,建立全國統一標準。同時,明確政府、企業、公民對於健康碼的使用邊界,通過政府與社會接口的定義界定各主體權責,建立政府、企業、民眾多方主體高度協同共治的數字化治理新格局,逐步推進社會價值共同創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