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日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強調“共同富裕”,是對當代中國發展形勢的回應,應在實踐中探索“共同富裕”的路徑。
“共同富裕”是對現階段形勢的回應。樹立加快推進“共同富裕”的目標,有利於破解當前人民需求升級與發展現狀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和衝突,有利於更好地應對因為不平衡不充分發展帶來的一系列新的風險挑戰。
“共同富裕”是建立理想社會結構的當前需要。中國目前仍未建立起“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社會結構,要著力避免貧富的“兩極分化”和“馬太效應”,盡最大努力實現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消除相對貧困的重點所在。相對貧困的核心概念有兩方面,一是低於社會平均生活水平;二是在收入和非收入等維度上存在著發展差距。應集政策調控、市場介入和社會幫扶等力量,為相對貧困人群擺脫“相對貧困”狀態提供支持。
因此,應積極探索“共同富裕”的實現路徑。一是減少體制機制誘因下的群體性貧富差距。探索“共同富裕”的路徑,首要是加快社會改革,改變因體制機制等因素帶來的機會和規則的不平等,為經濟上的共同富裕創造條件。二是在新發展階段重視和強調“第三次分配”。既不能走“大鍋飯”的平均主義分配老路,也不能“劫富濟貧”打擊群眾創富熱情。
把“第三次分配”納入收入分配的基礎性制度框架中,有現實可行性和積極價值。三是提高社會成員個體可持續的創富能力。從提升人力資本、激活社會資本等多方面著手,採取如加大教育投入、保障個人健康和強化個體與社會之間的聯繫等措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進而增強社會成員個體可持續的創富能力,為實現“共同富裕”夯實微觀基礎。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姚邁新(中共廣州市委黨校文獻信息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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