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7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記者從遼寧省生態環境廳獲悉: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四省區生態環境廳共同簽訂生態環境執法聯動協議,本著聯合治污、團結治污原則,開展聯防共治、聯合執法等工作。
據悉,這是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四省區首次簽訂關於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的工作協議。在聯防共治方面,四地將加強團結協作,共同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合力推進環境污染防治,共同維護群眾環境權益。在屬地管理方面,將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環境污染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強監管,控制和減少對相鄰地區的污染影響。在工作機制方面,將建立執法聯動聯席會議制度、信息共享機制、案件交辦機制等,實現區域聯動。在聯合執法方面,將對邊界地區的環境污染問題、環境污染案件、跨省區河流生態環境問題等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督促重點行業企業嚴格落實達標排放要求。
下一步,四省區將加大對省際交界處、重點流域上游、鄉村及偏遠地區等監管力量薄弱區域的執法力度,繼續深化行政邊界地區生態環境聯防聯控、協同執法,嚴厲打擊跨行政區域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形成長效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