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7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為提升巡察質效,黑龍江省富裕縣探索巡察整改閉環管理,采取“聽、驗、曬、督、談、處”六項舉措,推動做實巡察整改“後半篇”文章。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縣委書記或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巡察辦主任定期組織召開整改推進會,由分管副縣長牽頭在全縣範圍內對共性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統一推進整改,解決難題。對個性問題、典型問題,持續加大整改力度,縣紅十字會管理體制不順、富路鎮土地整治項目資產流失、紹文鄉長年在外農戶未得到土地補償款等問題得到推進和解決。
建立“雙隨機一公開”整改機制,隨機抽查已巡單位,隨機抽取整改問題。圍繞巡察反饋問題清單、整改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突出一把手責任,通過個別談話、現場檢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整改情況。對整改較慢、問題突出的被巡察單位再殺“回馬槍”。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帶隊深入到塔哈鎮大高粱村抽查整改情況,發現機動地承包費仍未到位,現場批評鎮村兩級領導,責令鎮主要領導牽頭限時完成整改。
根據每輪巡察反饋問題情況,巡察辦向整改日常監督部門發《整改提示函》,向副縣級以上領導發送《巡察反饋問題監管工作的函》,相關縣領導能够及時了解分管部門存在哪些問題,做好督促落實。重大整改事項建立張榜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縣委巡察辦和縣紀委監委督促問題整改,縣委組織部跟蹤考核。
為了推動問題改徹底、改到位,針對整改任務“未明”、整改責任“落空”、整改進度“空轉”等問題,對整改不重視、督辦仍未改的單位負責人進行警誡約談,敲鐘提醒;已對推進巡察整改工作動作遲緩、導致整改工作滯後的3個鄉鎮主要領導,啓動約談程序,嚴明整改時限、整改成效。
對整改不力、虛假整改,或經督辦後仍未完成整改的,縣委主要領導不僅親自過問,還要求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成立聯合調查組,到被巡察單位查明情況,對責任不落實、不擔當不作為、避重就輕的,嚴肅問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