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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香港新選制的規範意圖和善治願景   
http://www.CRNTT.com   2021-11-21 00:30:3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中評社 張心怡攝)
  中評社香港11月21日電(記者 張心怡 沈而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昨日出席“完善選舉制度與香港新時代發展——第六屆’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研討會”並發表主旨演講。田飛龍指出,新選制的規範意圖在於引導塑造一種切合“一國兩制”與國家整體戰略取向的“賢能政治”,真正達成香港的良政善治。新選制絕不僅僅滿足於“忠誠”,更是著眼於“賢能”,以塑造積極有為的治港隊伍,承擔“一國兩制”下半場的轉型發展重任。

  田飛龍談到,香港2021年的選舉時刻,也是“一國兩制”的憲法時刻,因為新選制已成為香港基本法秩序的一部分,在制度本質上構成了香港民主秩序的新憲制基礎。新選制是“一國兩制”的新事物,是中央應急立法和理性籌劃的產物,在香港社會到底是“硬著陸”還是“軟著陸”,仍然有待進一步的選舉測試,故下個月的立法會選舉非常關鍵,也很能說明問題。中國古人有著豐富的哲學洞見和實踐智慧,既認定“天地不仁”而依循自然規律運行,又具有“事在人為”的實踐精神。“一國兩制”屬於人間事物,內蘊中國傳統下的人文主義與實踐理性,其行穩致遠當然不是老天保佑,更不是外部勢力“恩賜”,甚至不是立法者一次決斷就可安枕無憂的,而是一種生生不息的有序演進、因時而化的自然歷史過程。          

  “法學是解釋之學,也是立法之學,既強調規範的解釋窮盡和周全約束,也變通導向制度結構的決斷和調整,從而使法律秩序更加富有理性、彈性、適應性和進步性。”田飛龍說,“一國兩制”與基本法也必須遵循這一自然規律和法的規律,不可能面對重大挑戰、變局和風險而僵化失衡,任憑法律承諾保護的相關法益遭受嚴重侵害。在2019—2021的“港變三年”中,香港暴亂窮盡了原有制度紅利和法治空間,中央決斷立法遵循了“一國兩制”初心和立法者憲制責任,為香港開辟了“一國兩制”下半場的嶄新制度空間,對香港基本法秩序進行了合法正當的結構性拓展。

  田飛龍表示,香港新選制下的第二場選舉即立法會選舉的提名期已經結束,選舉管理委員會接收到154份提名表格,在所有的三個選舉範疇即地區直選、功能團體選舉和選委會界別選舉均有差額競爭,個別具體範疇的競爭甚至呈現出異常激烈的態勢。資格審查僅有1人因法律技術性要求而失去資格,顯示新選制對“愛國者”參與選舉競爭的開放性和制度善意。新選制以“愛國者治港”為根本原則,是香港民主生態的一次“大洗牌”,但又不是追求“清一色”,是兼顧選舉安全和選賢與能的全新制度嘗試。邏輯上,新選制所代表的“一國兩制”的完整法理與道理,和香港選民基礎之間存在一個政治溝通與確認的“時間差”,而來自選民基礎的社會信任和參與正在形成之中。新選制具有堅實的“一國兩制”法理基礎和引導理性競爭的民主文化規範,在香港社會逐步破除誤解迷思,深入人心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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