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海合作區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科研工作(分)站或創新實踐基地,與香港高校聯合培養博士後的,對香港高校選派的博士後合作導師給予每年8萬元補貼,每名博士後可以申報1名合作導師。經前海管理局備案,由香港高校招收並派駐到前海合作區開展研究的在站博士後,按每人每月15000元給予科研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
《辦法》還透露,將聯手香港探索引才用才新模式,支持深圳重點高校、科研機構、科技企業與香港創新創業主體合作組建人才共同體,發揮兩地政策叠加優勢,共同引進高層次人才。
卓越工程師最高獲44萬獎勵
為集聚在國家重大科技任務擔綱領銜者、具有深厚科學素養、長期奮戰在科研第一線的戰略科學家,前海實行“一人一策”引進政策,為高層次人才量身定制“政策包”。對經認定的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分別給予324萬元、216萬元人才獎勵,分6年平均連續發放;對經認定的卓越工程師,給予36萬元(約43.9萬港元)人才獎勵,分3年平均連續發放。
不僅獎勵人才,也獎勵“引才者”。《辦法》鼓勵前海合作區各類機構引進和舉薦人才,對機構予以引才獎勵,成功引進戰略科學家,每名最高獎勵200萬元;成功引進科技領軍人才,每名最高獎勵10萬元;成功引進青年科技人才,每名最高獎勵2萬元等。對聘用香港青年的機構,按上一年度用人機構聘用的香港青年工資薪金所得30%,每人每年最高3萬元,給予用人機構用人獎勵,獎勵期限不超過3年。聘用香港青年達30人以上的用人機構,一次性叠加獎勵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