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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別成了元宇宙的“韭菜”
http://www.CRNTT.com   2021-12-15 12:11:44


  中評社北京12月15日電/中國青年報評論,有人曾戲言,如果將來人類真的登陸火星,第一批踴躍前往的一定是“炒房團”。這個“規律”不僅在現實宇宙當中適用,在元宇宙中也適用。

  自從Facebook改名為Meta——也就是元宇宙當中的“元”——之後,元宇宙這個概念就開始火熱起來。隨之而來的,是虛擬世界裡的房地產交易在近期屢創價格新高。

  秉持著現實世界的邏輯,作為現實世界的剛需,“住”也延續到了元宇宙世界。今年11月,元宇宙“房產”交易出現一次爆發。有統計顯示,在11月22日到28日的一周內,四個最主要的元宇宙房地產交易平台的總交易額就接近1.06億美元。近日,在虛擬現實平台“沙盒”上,一塊由程序代碼敲出來的數字土地賣出了430萬美元的天價,約合人民幣2740萬元,價格已經趕超現實世界裡很多大城市的實際住房價格了。

  看到這個新聞,我不由得想起2021年度十大網絡用語之一: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據悉,“元宇宙”一詞最早出現於1992年出版的科幻小說《雪崩》中。書中,人們通過特殊設備,以“虛擬分身”的方式住進與真實世界平行的虛擬空間,這一概念場景被作者稱為“元宇宙”。

  看起來,這像是“第二人生”一類的沉浸式遊戲。然而具體什麼是“元宇宙”,到目前還沒有一個準確的說法。但模糊的概念並不妨礙資本的熱捧,在一些人看來,恰恰是因為模糊才意味著無限可能。

  據了解,所謂元宇宙“房產”,其實就是元宇宙中的一部分虛擬空間。而在擁有這些虛擬空間或者說元宇宙“房產”後,你可以對它進行建設、裝修,可以開設商場,可以用作博物館展示虛擬藏品,當然也可以直接出租。

  這樣一連串由數字代碼組成的虛擬世界,真的這麼值錢嗎?這個問題在行為經濟學中有個很好的解釋。行為經濟學將效用分成兩個部分:使用效用和心理效用。前者是客觀的,而後者則是主觀的。只要消費者個人認為一件商品滿足了自己的心理需求,那它對消費者便是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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