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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評社 梁帆攝) |
中評社香港12月21日電(記者 梁帆)12月20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回應了有關《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提問,對此她表示,往後第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不可能沿用2003年的建議,因為很多事情有了變化,但目前保安局局長已經在內部做了一些研究和分析,目前期盼在本屆政府完結前,即明年六月底前,能提出討論。
林鄭說,為維護國家安全進行本地立法,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要求,也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我們過去20多年沒有把這事情做成,現在有了《香港國安法》,為我們處理了部分的問題,但是《香港國安法》只是針對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所以我們需要繼續努力,把這件事做好。我可以告訴你,保安局局長已經在內部做了一些研究、一些分析。
林鄭表示,第一,關於怎樣進行第二十三條立法,我們以2003年的建議作為基礎。但經過了20年,很多事情都已經有了變化,所以往後第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不可能沿用2003年的建議,因為很多事情有了變化,例如科技領域,現在網上有很多可以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在進行。第二,因為有了國安法,也有一些法庭的案例,所以從《香港國安法》的落實,我們可以看到要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要求。也要根據此作考慮。第三,須考慮香港整體社會的情況,希望這件事情要抓緊做,目前期盼在本屆政府完結前,即明年六月底前,能提出討論。但要把它完成立法,應該不可能了,因為新的立法會在一月一日才上任,半年之內要為這麼重要的議題完成整個立法的程序,即是說要在立法會通過,是不太現實的。現在我們的目標是最起碼我們會交出一個看法,看立法的工作應該怎麼做。
關於林鄭進京述職是否會談論《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內容,她表示,這次述職是五年任期的最後一次,即第五次。每年的述職也是向中央領導匯報過去一年香港發生了甚麼情況,無論是政治、經濟、社會的情況,今年當然還有疫情的情況;我也會向領導反映,香港的居民是非常期盼能盡早“通關”。我會向領導介紹未來的工作,因為在兩個月前,我發表了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其中有關《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和有關國家“十四五”規劃裡的“八大中心”的工作的推進,也應該是述職的部分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