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6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1月5日電 “網信中國”微信號5日消息,為進一步規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營造清朗網絡空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法律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2016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進行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共分有5章27條。
《徵求意見稿》提出,本規定所稱應用程序信息服務是指通過應用程序向用戶提供文字、圖片、語音、視頻等信息製作、複制、發布、傳播等服務的活動,包含即時通訊、新聞資訊、知識問答、論壇社區、網絡直播、電子商務、網絡音視頻、生活服務等信息服務類型。
根據《徵求意見稿》,應用程序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的,應當對申請註冊的用戶進行基於移動電話號碼、身份證件號碼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組織機構、他人身份信息進行虛假註冊的,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徵求意見稿》規定,應用程序提供者通過應用程序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禁止未經許可或者超越許可範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提供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依法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或者取得相關許可的,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或者取得相關許可後方可提供服務。
《徵求意見稿》指出,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規範經營管理行為,不得通過虛假宣傳、捆綁下載等行為,或者利用違法和不良信息誘導用戶下載,不得通過機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評,營造虛假流量。
《徵求意見稿》還要求,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關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履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各項義務,嚴格落實未成年用戶賬號實名註冊和登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用戶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相關產品和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