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美國布魯金斯學會研究公共政策的專家拉肖恩·雷所言,美國存在系統性的種族主義。事實證明,非洲裔美國人比白人更有可能在人均教育經費投入較少的學校就讀;有犯罪記錄的白人比沒有犯罪記錄的非洲裔更容易找到工作;在相同信用評分下,非洲裔更難獲得住房貸款……不僅是非洲裔,美國的其他少數族裔同樣面臨相似困境。在美國,隱性歧視深植於文化、傳統、規則、政策和法律等方方面面。就連拜登也承認,系統性種族歧視是美國靈魂上的污點。
可悲的是,直到今天,造成種族歧視創傷的治理模式仍在美國延續。美國社會的資源分配格局依舊如同一座金字塔,而少數族裔始終居於底層,他們儘管看似擁有選舉、發表言論的權利,但並不能解決實際問題。社會財富兩極化的格局成為一種常態性的社會問題,隨時可能引發更激烈的分裂,並由此加劇本就緊張的種族矛盾。
2020年6月,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曾經呼籲美國立即進行結構性改革來結束種族歧視。該委員會主席阿米爾指出,幾百年來,系統性和結構性的歧視充斥著美國政府機構。這些歧視剝奪了《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所體現的公民、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
顯然,要徹底摘除深入美國社會肌理的種族歧視“毒瘤”,美國政府慣用的喊口號、做表面文章只是隔靴搔癢,無濟於事,唯有刮骨療毒,推進結構性改革,才有可能實現真正的種族平等。200多年前,美國的開國先賢們將“人人生而平等”作為美國立國的基本原則,寫入《獨立宣言》。然而,美國何時才能讓“人人生而平等”真正成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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