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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民政局長吳世瑋。(中評社 方敬為攝) |
中評社台中1月19日電(記者 方敬為)台中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遭質疑違反宮廟組織章程規定,董座資格不符,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民政局被“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指控,不配合提供組織章程供查驗,部長徐國勇也稱,不解中市府為何不提供?台中市府民政局長吳世瑋今天下午臨時召開記者會強調,市府沒有不提供,是“內政部”根本沒行文!17日才來文市府索取相關資料,公部門往返本來就是依公文為主,呼籲“中央”遵循規範,勿做不實指控。
自稱大甲鎮瀾宮信徒代表、前民進黨員易錦隆爆料,據鎮瀾宮組織章程規定,鎮瀾宮董監事需由設籍大甲、大安、外埔、后里的居民擔任,但顏清標1999年擔任董事長後,戶籍長年設於沙鹿,違反規定。他控訴,向台中市政府民政局陳情,並欲調閱宮廟組織章程資料佐證,卻遭拒絕,於是他轉向“內政部”陳情,沒想到“內政部”也碰了中市府的軟釘子,質疑中國國民黨台中市長盧秀燕包庇不法。
“內政部長”徐國勇18日表示,次長陳宗彥確實有致電中市府調閱組織章程,但遭拒,不解市府為何不提供,不過“內政部”已經正式行文台中市政府,要求提供鎮瀾宮組織章程等相關資料,相信這次台中市府一定會給。
民政局長吳世瑋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強調,市府從來沒有拒絕提供組織章程給“內政部”,而是“內政部”根本沒有正式行文調閱,試問沒有公文紀錄,要有何憑據?
吳世瑋說,“內政部”17日才來文索取鎮瀾宮組織章程,台中市府今天將依規定配合行文提供,他重申,宮廟組織章程是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的保護範疇,申請人若非利害關係人,民政局應受政府資訊公開法限制,不得擅自對外公開宮廟組織章程內容,以免觸法,但若宮廟主動公開,不在此限,“內政部”應該也很清楚。
對於外界質疑顏清標擔任董事長一職的合法性,吳世瑋指出,顏清標擔任鎮瀾宮董座,是在三年多前改選,並在民進黨前市長林佳龍任內備查,基於行政一體,顏清標遴任董事長的合法性自無疑義,前市府承認,當然延續到現任市府,自然也就沒有所謂包庇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