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制定修訂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一批標誌性、關鍵性、基礎性的黨內法規制度。黨內法規制定力度之大、出台數量之多、制度權威之高、治理效能之好都前所未有。截至目前,全黨現行有效黨內法規共超過3600部,形成了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黨中央堅持依法治國和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協調,堅持憲法修改和黨章修改相協調,推進黨的領導入法入規,實現黨管黨治黨和治國理政相貫通。實踐啟示我們,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形成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確保黨既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又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從嚴治黨。
打鐵必須自身硬。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紀檢監察機關要明確權力邊界,嚴格內控機制,規範工作流程,強化對執紀執法權的監督制約,保證權力在正確軌道上運行。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等一系列法規制度的出台,規範和加強了符合紀檢監察工作規律的組織制度、運作方式和工作程序,強化了對紀檢監察權的制約和監督,對紀檢監察幹部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工作提出嚴格要求。
2021年12月24日,黨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條例立足新時代新征程上全面從嚴治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開篇明確制定的目的,就是為了加強和規範新時代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並將推進規範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的要求貫穿全篇。作為規範紀委工作的基礎性法規,條例深入總結運用黨的百年奮鬥中特別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鬥爭的理論成果、實踐成果、制度成果,對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領導體制、產生運行、任務職責等作出全面規範,為紀檢監察機關忠誠履職盡責提供制度保證。
“隨著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籠子越織越密,執紀執法工作的規範日益細化,紀檢監察權的運行越來越規範。”湖南工商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黨委書記鄧聯榮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