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照片:擷取自疾管署YouTube直播) |
中評社台北1月24日電/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宣布,全台醫院即日起除例外情形,停止開放探病,並調整住院病人、陪(探)病者及醫療照護人員篩檢及疫苗接種等規定。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台灣新增51例確診,分別為15例本土病例,其中含礁溪長榮鳳凰酒店4名員工確診;境外移入增36例,沒有死亡個案。疫情警戒標準維持第二級至2月7日,亦即春節期間維持二級。
至於符合例外情形經醫院同意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探病者若為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以公費篩檢;未完成者,則以自費篩檢。探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住院病人入院篩檢部分,陳時中說,全台醫院新住院病人,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者,於入院前3天內公費篩檢。
另外,針對緊急需住院者,於入住病房前公費篩檢。住院病人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至於住院病人陪病者管理,陳時中表示,全台醫院陪病人數以1人為原則。陪病者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者,於入院前3天內篩檢。
緊急需住院者則於入住病房前篩檢;每名住院病人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每周定期自費篩檢,且自2月1日起,入院改為自費篩檢。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前述篩檢。
針對醫療照護人員管理,陳時中說,專責病房及採檢人員,若為可接種追加劑疫苗者,應於2月1日前完成接種,未完成者應評估調整職務內容。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每周定期公費篩檢。
陳時中表示,至於急診、加護病房等高風險單位人員,若為可接種追加劑疫苗者,同樣應於2月1日前完成接種,未完成者應每周定期公費篩檢。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每周定期公費篩檢。其餘單位人員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應每周定期公費篩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