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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擴大受政治迫害賠償 至少要付278億元
http://www.CRNTT.com   2022-01-30 00:15:24


侵害心身自由之賠償基數表-1。(“行政院”提供)
  中評社台北1月30日電(記者 倪鴻祥)“行政院”1月13日提出促進轉型正義相關修正案,擴大受政治迫害的賠償對象並提高金額,新增“行政不法”賠償,初估共1萬4100多人可獲賠;若沒收財產含土地無法返還,改折算現金賠償。“促轉會”委員兼發言人陳雨凡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個人賠償最高上限新台幣1200萬,這部分估計預算240億;財產折算現金估38億,加總初估共需278億元,由政府預算支出。

   陳雨凡說,生命、人身自由的賠償預算240億,加上財產返還折算現金預算38億,初估總預算共約278億元,這是最保守的估計,因為新增案件不知會有多少,而且返還財產的部分最難估算,因為當年許多沒收財產及執行的檔案資料並未完整保留,目前查得到是透過軍事審判判決有提到的,但有時候是有判決但未執行沒收財產,有時是執行後未返還、賠償的,另外還有像二二八事件中,當年被軍隊直接搶走的沒紀錄的,這得靠口述,但也更難確認。

  外界質疑相關修正案是在1月9日“立委”補選、罷免國民黨落敗後提出,有政治考量。“促轉會”委員兼發言人陳雨凡表示,去年5月修法時早有預告,且受難者們都年事已高,所以只有時程的壓力,沒有政治考量。

  “行政院”1月13日通過由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提出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新增“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擴大賠償對象包括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的對象,並提高賠償金額,預訂2月“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後進行審議,一旦三讀通過即可實施。

  這次修法在完備“司法不法”,新增平復“行政不法”的要件(未經司法審判,由行政權加以迫害)。促轉賠償分三個部分,其中新增有二,一是對生命、人身自由受侵害者提高賠償金額,二是被沒收財產(含土地)者原物返還或金錢賠償。三是名譽受損者給予回復名譽證書。

  陳雨凡向中評社指出,這次修法其實是依照權利回復賠償的前提,就是已經確認受害者當年是因為在威權統治時期有遭受不法行為的侵害,確認依據是“促轉條例”,賠償依據是“權利恢復”草案,由新成立的“權利回復基金會”處理賠償及權利回復等相關事項;且將過去稱呼“補償”改稱“賠償”,賠償對象不分族群,所以不論原住民或其他族群,只要符合都可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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