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6日電/據新華社報道,為深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首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布首批201所全國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名單和《首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201所學校是經自主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推薦、教育部綜合認定並公示後確定的,其中高校72所、高中64所、高職53所、中職12所。
《實施方案》從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組織保障等三方面部屬推進首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試點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提升學生健康素養為核心,以普及急救知識和技能為重點,以提高校園應急救護能力為目標,深入開展學校急救知識普及、急救設施配備、急救技能培訓等工作,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急救教育經驗做法。
《實施方案》確定了六項重點試點任務。一是完善工作機制。統籌資源,支持開展試點工作。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部署推進試點工作,逐步擴大試點範圍。二是建設培訓基地。遴選交通便利、培訓設施設備完善、具有專業培訓師資的試點學校作為省級培訓基地,輻射帶動本地區急救教育培訓工作。三是組建導師團隊。試點工作辦公室會同紅十字會等部門建設培訓導師團隊,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專業水平高、實踐能力強、有急救培訓經驗的醫學類院校教師參加。四是建強師資隊伍。重點培訓校醫、體育與健康課教師、班主任等教職員工,確保不少於10名教職員工完成急救教育培訓師師資培訓。五是開展學生培訓。利用學生軍訓、體育與健康課、學生社會實踐等渠道開展學生急救知識普及和技能培訓,要求試點學校每年至少培訓100名學生,組織開展學生急救知識和急救技能展示活動。六是健全證書體系。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採用紅十字會、急救中心等專業機構已有培訓證書,或依托有條件的醫學院校合作開發急救培訓證書。
《實施方案》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相關部門職責,開展省份內協作和跨省份交流。廣泛開展學校急救教育公益宣傳,推廣學校急救教育典型案例,營造良好的急救教育氛圍。要求試點學校將試點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要點,強化管理,加大統籌調配力度。動員急救設施設備企業,支持試點學校配備足用、實用、適用的校園急救設施設備。
(來源:教育部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