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探索粵港澳空域協同管理
深化粵港澳大灣區低空空域管理試點,加強粵港澳三地低空飛行管理協同,完善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積極發展跨境直升機飛行、短途運輸、公益服務、航空消費等多種類型通用航空服務和通用航空投資、租賃、保險等業務,建設具備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基地航空公司。優化調整大灣區空域結構,完善國際全貨機航線,擴大包括第五航權在內的航權安排。探索粵港澳三地空域管理和空管運行協同管理模式,有效提升大灣區空域使用效益。
05 優化郵輪游艇行業准入環境
《意見》提出,支持深圳優化粵港澳大灣區巡游航線、游艇自由行開放水域範圍、出入境碼頭審批等郵輪游艇行業發展市場准入環境,試點探索深港游艇操作人員證書互認,對深圳自由行入境游艇實行免擔保政策。積極支持在深圳前海註冊的符合條件的郵輪公司申請從事除台灣地區以外的出境旅遊業務。探索建立游艇型式檢驗制度,簡化進口游艇檢驗,對通過型式檢驗的新建游艇或持有經認可機構出具證書的進口游艇,可按照船舶檢驗管理程序申領或者換發游艇適航證書。支持符合條件的粵港澳游艇“一次審批、多次進出”,允許為其辦理有效期不超過半年的定期進出口岸許可證。
06 放寬通信行業准入限制
《意見》支持深圳開展5G室內分布系統、5G行業虛擬專網及特定區域5G網絡建設主體多元化改革試點。安全有序開放基礎電信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衛星應用企業申請衛星相關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或與具備相關資質的企業合作,允許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衛星移動通信業務和衛星固定通信業務。支持深港澳三地通信運營商創新通信產品,降低漫游通信資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