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9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企業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業管理效能、保障網絡安全的同時,要注意尊重員工知情權和個人信息權益,避免數字監管擴大化。如果過度擴大化,一方面對員工個人權益構成侵犯,另一方面則會形成一種充滿不信任感的工作環境,不僅無助提高工作效率,反而影響員工工作積極性。借助數字化,企業管理掌握的員工信息也越來越多,保護好這些信息同樣是企業的責任。
部分公司通過統計排查公司網絡非工作流量信息,對員工在辦公區域內的非工作行為通報處罰的消息屢見報端,每有發生便引發熱議。企業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業管理效能、保障網絡安全的同時,也要注意尊重員工知情權和個人信息權益,避免數字監管擴大化。
打卡簽到、管理上網行為、追蹤員工溝通記錄、視頻監控辦公場所……如今,企業通過各種數字化手段對員工進行管理。企業加強管理,用以防範網絡安全風險、規範員工上網行為、提高網絡利用率,本身無可厚非,也是企業自主用工權的體現。實際上,當前,數字化管理已成為企業數字化轉型的重要驅動力。圍繞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提高效率的核心目標,數字化監管促進企業管理精細化,推動管理和效率的數字化變革。在線可視、記錄留痕的數字化,讓企業管理員工更加直觀便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員工“敬業度”,如考勤打卡、績效統計等。
同時,借助數字化,企業管理掌握的員工信息也越來越多,保護好這些信息是企業該負的責任。但是,如果為了掌握員工辦公狀態等信息,濫用監管技術,甚至曝光員工個人行為,實在是管理過頭。比如,有的企業為了了解員工工作狀態,在辦公區、休閑區,甚至廁所等安裝攝像頭;有的企業用專用設備檢測員工心跳、呼吸等身體數據,以判斷是否在工位上。這些做法不僅與現代企業管理觀念不符,而且有違法治原則。
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按照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和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實施人力資源管理所必需,企業方可處理個人信息。如果過度擴大化,一方面是對員工個人權益的侵犯,另一方面則會形成一種充滿不信任感的工作環境,不僅無助提高工作效率,反而影響員工工作積極性。
從企業自身來說,數字化監管只是手段,而非目的。企業管理應當注意區分數字化監管的邊界,處理好堵與疏的關係。其一,用好數字化監管,堵住網絡安全風險隱患。其二,既要把握數字化監管的精度,更要注重人性化的溫度,為員工疏通排壓提供便利,保障員工知情權。企業在收集員工信息進行監控時,應提前告知,獲得員工同意。
說到底,讓員工發揮最大績效,並不是讓其坐在工位上就能實現。通過信任、關注、激勵和支持,不斷激發員工職業熱情,才能凝心聚力,進而實現企業與員工的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