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結語與展望
RCEP的落地和推進將是長期的過程,給予成員國在落實協議規則的充足空間和自由度。在這個進程中,亞太地區將充分利用該協議規則,在促進區域金融高水平開放和高標準建設等方面的重要引領作用,成員國在金融雙向開放、跨境監管以及養老金融、綠色金融等領域的合作、交流和對話等將邁入新的台階。此外,由於成員國在金融發展水平和金融市場建設、金融開放政策等具有差異性,未來仍應考慮到在此進程中可能產生的跨境金融風險、金融科技風險和金融安全風險等,探索建立區域內制度化的金融合作機制和金融協調監管合作機制,吸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清算銀行、金融穩定理事會等國際金融合作機制在金融開放、金融風險治理和金融協調監管等有益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