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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照片:中時新聞網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2月8日電/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施暴案,上個月檢方將林起訴後,新北地方法院認為,林秉樞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反覆實施恐嚇、強制犯行之虞,裁定1月27日起羈押禁見3個月,林男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駁回。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道,林秉樞提抗告主張,本案已扣得電磁紀錄並發現雲端空間,他也配合刪除資料,新北地院認他仍可藉此控制證人,顯與卷證不符,且原裁定未審究被告罹患之疾病狀況,是否不宜羈押,難認適法。
高院認為,依林男供述及卷附之證據資料,足認他涉犯私行拘禁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他供述反覆,與證人之證詞有所出入,復持有證人等之私密資料,可能以不當方法影響證人,足認有勾串證人之虞。
高院指出,林男情緒控制能力欠佳,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強制及恐嚇罪之虞,一審以林男所為對社會之危害,就司法追訴之“國家”與社會公益及被告人身自由之私益兩相利益衡量後,認有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並無不合。
高院表示,林與被害人曾為親密關係,並曾持有私密檔案,確有干擾證人或對其等造成心理壓力之可能,一審此部分所為認定亦無違誤。至於他主張罹患精神疾病部分,依卷內既有事證,並無出所接受治療之急迫性,林抗告均無可採,裁定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