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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甲。(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2月11日電(記者 黃筱筠)日本政府8日“內閣”會議敲定的《自衛隊法》修正,圍繞突發事態時營救在外僑民,修改、放寬向當地派遣自衛隊的必要條件。台灣日本研究院顧問陳文甲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這個修法一定經過美國授意,也是日方為了配合美方。過去日本自衛隊在海外不能使用武力,這次修法賦予日方撤僑時可以動用軍力。
陳文甲,日本大阪商業大學地域政策學博士,現任當代日本學會第一副會長、開南大學公共管理學系專任副教授、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兼任副教授、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研究所兼任副教授,專長有國際關係研究、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日本政經研究。
日本政府8日“內閣”會議敲定的《自衛隊法》修正案中,改為只要能採取對策避免危險,就可開展營救行動。修正案已提交至國會。外媒報導這是考慮到台灣、朝鮮半島、烏克蘭等地的突發事態,力爭提高靈活應對能力。修正案還寫進了把僅限日本僑民的運送對象擴大至外國人等。
陳文甲對中評社分析,對於日方修法撤僑有兩種解釋,一種說法是棄台(台灣)、棄烏(烏克蘭);第二種解釋是讓日本對撤僑師出有名。他指出,2016年3月日本有修訂新安保法,解除對集體自衛權的禁令,有部分明文規定,一旦美國等盟友受到武力攻及,日本存亡危機可派遣兵力支援。修法放寬撤僑條件,一部分撤僑、一部分就是營救,都是為了配合美軍。
陳文甲表示,至於搭載外國人也是針對美國,當初阿富汗撤軍,日方派出三架運輸機以及百位自衛隊軍人執行撤僑,日本認為過去海外不能主動使用武力,現在修法可讓撤僑時使用軍力。
他認為,這不只是針對台灣跟烏克蘭,保護僑民是國家要做的義務。但是日本受制於“和平憲法”的問題,只要撤僑就要動用到軍隊,包括運輸機跟軍人,為了落實保衛僑民的政治宣示,日方才會做法律鬆綁。當然部分原因也是顧及到兩岸與烏克蘭情勢,借力使力讓出兵合法化。
陳文甲也說,日方修法也是剛好同時執行美國戰略,日本首相不論安倍晉三、菅義偉、岸田文雄等大部分都是貫徹美國意志,顯然是美國同意願意鬆綁,在美日同盟下,從攻擊到防禦都有充分法源。
他提到,修法觸及撤僑可搭載外國人部分,當然也是美國授意,日本修會都會涉及三方面,首先是美國授意;第二是日本派系同意;第三是利益團體認同,至於撤僑過程是否也迎救台灣人,這部份也是有可能,“但要看美國意願”。如果烏克蘭有問題需要撤僑,中國一定會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幫忙台灣人撤離,但現在有這個修法後,美日可以合作也撤離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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