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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前大陸軍機試探外島的作為,藍委吳斯懷在臉書提出看法。(吳斯懷臉書) |
進入限制區域內,距台灣、澎湖海岸線未滿十二浬之區域,實施攔截及辨證後,開槍示警、強制驅離或逼其降落或引導降落。
進入金門、馬祖、東引、烏坵等外島限制區域內,對該航空器實施辨證,並嚴密監視戒備。必要時,應予示警、強制驅離或逼其降落。
斯懷在此提出6點,提供“國防部”參考:
一、國軍處置規定是依據兩岸關係條例施行細則?還是戰備規定?
二、國軍戰備規定是否應修定?還是要修兩岸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三、國軍接戰規則為何?驅離射擊?對空射擊?
四、東沙、南沙遭入侵處置程序為何?
五、東引事件後,突顯指揮管制的程序是否過於僵化?外島空防反應時間嚴重不足?
六、例如:在金門、馬祖、東引地區,與大陸距離非常近(如圖示)中共的民航器一旦起飛,均在我們的限制區內,“國防部”應明確律定外島防區如何處置?
斯懷呼籲,朝野應正視此問題,但也不要逞匹夫之勇,過度反應,如某些“立委”稱,“只要越界,直接擊落”。更警告中共,不要再度挑釁“我方”的底線,以免造成雙方的誤判,導致誤擊。並提醒“國防部”應按國際相關接戰處置規定因應外,並強化外島防空任務準備、指管通資及情資研判作為,才不會引起誤擊。最後強調國軍應秉持“不求戰、不避戰、不挑釁”的原則,做好相關的因應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