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實施養老金全國統籌制度後,在平衡地區差異、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方面,一定會發揮積極的作用。但也應清醒認識到,這種制度可能會帶來一些新問題需要應對和解決。按照養老金全國統籌後的制度安排,將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分擔機制,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不會減小,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在此基礎上,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將更加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都將進一步壓實。因此,如何保障財政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對各級財政尤其是經濟相對落後地區是個考驗。
在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正式實施的情況下,必須堅持公平與效率並重的原則。在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公平的前提下,須提高養老金效率。這就意味著,即便實現了養老金全國統籌,但各地依然必須努力發展本地經濟,改善地方財政狀況,確保養老金的徵繳率,將努力實現本地養老金收支平衡作為緩解養老金壓力的根本之道,堅決消除“等靠要”的想法。同時,拓展養老金投資渠道,加大國有資產補充養老金力度,增強養老金保值增值能力。總之,只有精心做好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這篇大文章,確保養老保險基金實現可持續發展,廣大退休人員“老有所養”的目標才能順利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