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時期,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給占新增住房供應量的比例將達近一半,展現了保障性租賃住房強大的供給力度。有人不禁會問,大城市的土地本就相應緊張,再供給這麼多租賃型住房,會不會擠占商品房的空間從而造成商品房供給不足,進一步抬高房價?
事實上,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僅不會造成商品房供應緊張,還將緩解房價上漲壓力。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土地主要有5個來源,即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存量閑置房屋和新供應土地。據統計,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達到了70%。也就是說,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利用現有的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設,不影響新出讓土地。
同時,房地產市場提供的商品住房一般都面積較大,保障性租賃住房新增的小戶型房源與商品房市場供給能夠形成差異化,可以優化城市住房供應結構。保障性租賃住房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通過租賃方式解決住房困難問題提供渠道,將有助於整個房地產市場預期的穩定,購房需求將合理釋放,房價上漲壓力將隨之緩解,從而為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建設規模提速,離不開強有力的政策支持。不久前,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出《關於銀行保險機構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構建多層次、廣覆蓋、風險可控、業務可持續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服務體系。資金支持力度的加大將進一步助推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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