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本次事故顯示台電公司於跨單位間的協調及專業訓練不足,對於現場狀況及可能風險判斷出現落差,“經濟部”將要求台電投入更多訓練資源,提升訓練強度,並引入國內外專家及資源。
第五,台電因長期存有累積虧損,導致投入電力及電網建設時也步步為營,使得電力設施進度及韌性無法匹配,同時也有資源不足、人力青黃不接的情況,因此,除編列年度預算及分年進用人力之外,也應投入國家資源。
“經濟部”指出,303停電事故的相關懲處,除台電董事長與總經理於第一時間請辭,並於3月7日獲准之外,副總以下、含總公司主管處、興達電廠主管及誤操作人員等,也應依照疏失程度進行相應懲處。“經濟部”表示,後續將根據該報告,由台電彙整興達電廠及相關單位的疏失人員,依程序召開人員獎懲會議,啟動內部懲處機制,並陳報董事長核定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