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確保和平才能促進發展。在域內各國共同落實《宣言》、保持南海局勢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於2020年11月15日簽署,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為南海域內各國及其他簽約國的繁榮和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保證。
必須清醒地看到,南海及周邊地區的和平、發展,始終受到一些域外國家、勢力巧立名目、千方百計地干擾、介入和阻撓。一些域外國家以“主持公道”的“仲裁者”面目出現,實則縱橫捭闔、挑撥離間,不惜擾亂域內各國間正常的協商氛圍,破壞南海及周邊的和平安定,以達到單邊利己的真實目的;一些域外國家以所謂“自由航行”為口實,在南海調兵遣將,海空並進,劍拔弩張,實則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如前所述,南海及周邊地區錯綜複雜的主權和權益爭端、矛盾,許多都是殖民時代、帝國主義時代域外列強強行介入和爭奪勢力範圍所釀成、擴大和激化的。南海從來都是和平的海洋,歷史上“航行自由”最受影響的時代,也恰是越戰等域外軍事力量野蠻介入的時代。《宣言》第3款明確承諾了對公認的國際法原則所規定之航行及飛越自由的尊重。過去20年來的實踐證明,這一承諾是嚴肅負責的,南海的航行自由在域內國家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切實保證。域外某些國家勞師動眾、不遠萬里、樂此不疲地跑來南海,去維護根本無需它們維護的“航行自由”,意欲何為,不問可知。
歷史和現實一次又一次證明,和平與發展只能靠域內國家攜手創造。某些域外國家並不樂見“準則”達成,更不希望南海風平浪靜,因為這將令其喪失插手南海事務、謀取私利的口實。只有排除域外國家干擾,才能更好地實現南海及周邊地區真正的和平、發展、穩定與繁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