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5日電/據經濟日報報道,日前,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堅持市場運作原則,提出有關措施,有助於指導金融機構進一步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不斷提升金融服務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加快推進,大量新市民進入城鎮工作和生活。截至目前,3億左右的新市民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近年來,我國普惠金融獲得長足發展,金融機構和科技公司積極創新產品和服務,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大大提升了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可得性,新市民金融服務的水平和能力有了明顯改變。
加強和改進新市民金融服務,具有重要意義。首先,這是金融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金融為民”的具體體現。新市民群體在城市建設、民生服務等領域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服務好他們更能彰顯社會的公平正義,進一步顯現金融的溫度和熱度。其次,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是普惠金融發展的應有之義。日前,中央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今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擴大普惠金融覆蓋面,而新市民群體正是普惠金融的重要服務對象。再次,這是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圍繞新市民在創業、就業、住房、教育、醫療、養老等領域的金融需求,創新推出針對性的產品和服務,將開辟金融服務“新藍海”。
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主要責任在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責無旁貸,任重道遠。第一,金融機構應轉變觀念理念,把新市民作為重要服務對象,把服務新市民納入發展戰略,作為普惠金融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和發展重點,持之以恒加大支持力度,逐步提高新市民客戶占比。第二,優化經濟資本分配,通過設立專項額度、加大考核激勵等措施,完善內部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支持和鼓勵分支機構和一線工作人員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第三,依法合規用好內外部資源,加大產品創新力度,面向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大學畢業生等人群,針對就業、創業、消費等不同階段的需求,推出期限靈活、額度和費率適中的產品。第四,充分應用金融科技理念和手段,通過獲取多方數據和信息等方式對新市民進行精准畫像,創新對新市民的信用評價方式,降低對抵質押物和擔保公司依賴,提高風險管理效率。同時,要加強和改進金融消費者教育和保護,提升新市民金融素養,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