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1日電/據大公報報道,政府宣布調整“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第三階段的實施日期將由6月底提前至5月31日,屆時除個別特殊群組外,市民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政府亦縮短12歲或以上人士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由原來的九個月縮短至六個月。
政府同時宣布更新康復者的接種要求,12歲或以上的康復者,如感染前已接種第二或第三針,或仍在康復未滿六個月,毋須再打針。
“疫苗通行證”原本要求下月底起,市民進入商場、餐廳等處所,要打了第二針,六月底就要打齊三針。政府昨日宣布,第三針的要求提前一個月,由5月31日起實施。屆時12歲或以上、非康復者,打第二及第三針的寬限期亦縮短三個月至半年。換言之,打第二針未滿半年的市民,其“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要在打第二針後半年內打第三針,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政府同時更新“疫苗通行證”對康復者的接種要求。12歲或以上的康復者,如感染前已接種第二或第三針,或仍在康復未滿六個月,無額外接種要求。至於康復後滿六個月的康復者,若感染前未曾接種疫苗,必須於4月29日前接種第一劑疫苗;若感染前已打一針,康復後可正常使用“疫苗通行證”,但需在康復滿六個月後,接種第二針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將推康復紀錄二維碼
現行“疫苗通行證”涵蓋的指明處所將維持不變。政府現正進行“疫苗通行證”系統提升,供陽性測試結果載錄於政府電腦系統的康復者將可於稍後時間經網上領取康復紀錄二維碼,及將康復紀錄加入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內,系統預計五月推出。屆時康復者可以出示符合接種要求的疫苗接種紀錄或有效的康復紀錄二維碼,以進入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需要掃描二維碼的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