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個體要樹立起嚴肅的規矩意識,接受嚴格的法律約束,有關部門要從法律和制度上扎緊“籠子”,讓文化遺產保護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應加強住房和城鄉建設、文物管理等部門溝通協商,加強跨區域、跨流域歷史文化遺產的整體保護,實現制度、政策、標準等層面的協調對接。加大資金投入、人才培養,多層次、全方位、持續性挖掘歷史故事、文化價值、精神內涵。紀檢監察機關也要自覺扛起文化遺產保護監督的政治責任,加大執紀執法力度。
5000年中華文明,是人類文化河流中唯一沒有幹涸、沒有斷流的文明。保護好、傳承好歷史文化遺產是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