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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攤面積是否可行?
http://www.CRNTT.com   2022-03-26 08:39:43


 
  主持人:此次《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的表述被剔除,該如何解讀?

  趙嵩年:“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的表述被剔除,說明取消公攤面積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取消公攤面積涉及許多問題:公攤面積若取消,那取消的那部分面積由誰來承擔?如果由物業來承擔,公攤面積的產權並不屬於購房者,後期維護業主不滿意怎麼辦?如果看似並非購房者承擔,而實際是把成本算入購房者的套內面積內,那購房者就既沒有產權又增加了成本。如果是把成本算入購房者的套內面積中,同時產權又屬於購房者,那如何核算也是一個新的需要解決的問題。

  梁志勇:市場上有四種計價方式可選,“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只是其中的一種。本次剔除並不意味著取消“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而是需要謹慎行事,多方考慮。若確定“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為唯一方式,能解決新房信息不透明的問題。

  傅子恒:“套內使用面積”是與上述“公攤面積”密不可分的概念。如果“公攤面積”現階段無法取消,那麼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就很難實現。對購房者而言,當下需要更多關注的還是房屋質量、居住環境、稅費與價格條件等因素。

  科學優化與細化政策法規是保護購房者權益的關鍵

  主持人:在一蹴而就取消公攤面積並不現實的情況下,還有更好的方法保護購房者權益嗎?

  梁志勇:進一步明確公攤面積適用範圍及量化標準,引導購房者樹立合理認識。在《深圳市房屋建築面積測繪報告》中已明確,對每一套房屋的建築面積、套內面積及公攤面積都要求進行公開展示。一方面應加強對不顯著標明套內面積的銷售行為予以監督制止;另一方面,房屋租賃市場中應規範因公攤面積導致的亂收費問題。

  趙嵩年:在立刻實現取消公攤面積並不現實的情況下,應當做好過渡工作。通過法律法規統一釐清“建築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等關鍵概念,明確公攤面積的範圍,劃定公攤面積的標準,明確公攤面積的產權歸屬,確定公攤面積維護的責任主體。各種操作方案和標準的擬定及出台,是當前取消公攤面積從“不現實”轉為“現實”的前提。

  傅子恒:不斷科學優化與細化政策法規是保護購房者權益的關鍵。在法規細化方面,具體可以考慮將其與開發商和購房者的成本掛鈎;或結合房屋的不同品質、不同性質,適度將公攤面積與稅費掛鈎,以此對開發商、購房者進行軟性引導;而在小區公共設施、房屋質量監控方面,以及無序開發與定價等方面,則需強化硬性約束,保護購房者權益。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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