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6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對霸州市大面積大規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認真組織整改並舉一反三開展全省排查,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受到嚴肅問責處理。
此前,霸州市嚴重違反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政策要求,違規出台非稅收入考核辦法,向下轄鄉鎮(街道、開發區)下達非稅收入任務,組織開展運動式執法,出現大面積大規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引起企業和群眾強烈不滿。去年12月17日,國辦督查室公開通報了霸州市出現大面積大規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問題。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徹查嚴處,認真整改到位,並組織全省排查整改,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河北省政府成立專項調查組赴霸州市開展了調查核實。
根據核查情況,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導下,河北省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處理。責令廊坊市委、市政府,霸州市委、市政府、市紀委監委作出檢查,並分別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嚴肅查擺問題。對廊坊市委常委、副市長進行批評教育,對廊坊市財政局局長進行誡勉談話。給予霸州市委書記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給予霸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並降為四級調研員,給予霸州市委常委、副市長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責令其他7名霸州市負責同志作出書面檢查。給予霸州市財政局局長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主任科員;給予霸州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城管執法局黨組書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霸州市司法局局長和霸州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黨內警告處分。對霸州市15個鄉鎮(街道、開發區)黨政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共31人)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處分或批評教育。
針對督查發現的問題,河北省委、省政府組織全省上下舉一反三、引以為戒,開展了為期2個月的“三亂”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對2021年以來執法執收及收費、罰沒情況逐項核查,全面查看執法執收主體、依據、程序、票據等是否合法合規;組織各地深入開展系列暖企紓困活動,幫助市場主體解決實際問題;督促指導有關地方和部門出台政策文件,完善管理制度,強化日常監控,規範執法執收行為,堅決避免前清後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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