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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銀行廣東分行原黨委委員陸錦文被雙開
http://www.CRNTT.com   2022-03-28 16:35:21


  中評社北京3月2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紀委監委對中國工商銀行廣東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陸錦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陸錦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貫徹落實黨中央金融政策表裡不一、陽奉陰違,表面上強調嚴格把關、審慎放貸,私底下自行其是,濫用信貸審批權力,造成重大風險損失;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並長期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貴重禮品、大額禮金;組織觀念淡薄,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在職務晉升中謀取利益;“親”“清”不分,讓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住房;唯利是圖,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濫用職權,違規插手干預貸款業務和監督執紀;以權謀私,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甘於被“圍獵”;生活上奢靡腐化,肆無忌憚追求個人享樂和低級趣味。

  陸錦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工商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陸錦文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陸錦文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山東省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將陸錦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陸錦文簡歷  

  陸錦文,男,漢族,1962年12月出生,廣東佛山人,碩士研究生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國工商銀行廣東分行營業部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等職務,2017年8月任中國工商銀行廣東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2020年12月任中國工商銀行廣東分行高級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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