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減稅降費政策力度。重點面向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加大力度實施一批稅收優惠政策,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將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範圍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並在國家規定減免幅度內按照頂格執行。延長一批稅收優惠政策,將2021年第四季度實施的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再延續實施6個月,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六)延長申報納稅期限。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將2022年3月申報納稅期限由3月15日延長至3月31日,受疫情影響在2022年3月申報納稅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對因疫情影響導致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申報的納稅人免除稅務行政處罰。(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七)減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承租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免除3個月租金,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街鎮行政區域或因落實防疫要求嚴重影響經營活動的,再免除3個月租金、全年合計免除6個月租金。存在間接承租情形的,轉租人不享受本次減免政策,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要確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終承租人。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等各類市場運營主體在協商的基礎上,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適當減免租金,政府各類扶持政策優先支持主動減免房租的市場主體。對房屋土地被政府應急征用或主動為租戶減免房地產租金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以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