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為規範高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教育部等五部門近日印發《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的若干意見》。
《通知》明確,高校是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制定本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辦法,規範課程選用、教學、評價、督導和學分認定等管理制度,將在線開放課程納入日常教學管理,做到線上與線下課程同管理、同要求。
對選用的在線開放課程要配備課程責任教師
不得選用內容陳舊、服務質量差的在線開放課程。對選用的在線開放課程要配備課程責任教師,全面負責課程教學服務與管理,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健全學生違紀行為認定與處理辦法。
不得將在線開放課程考試完全交由在線課程平台等第三方負責
嚴格考核評價管理,根據課程教學實際,嚴格學習過程和考試監管,在考試中通過人臉識別、雙機位等技術手段強化考試監督。不得將在線開放課程考試完全交由在線課程平台等第三方負責。
嚴禁“刷課”“替課”“刷考”“替考”行為
《通知》強調,高校要加強對在線開放課程教師的管理,要嚴格學生在線學習規範與考試紀律。
嚴禁出借個人學習賬號給他人使用,嚴禁通過非法軟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術服務等方式獲取學習記錄和考試成績的“刷課”“替課”“刷考”“替考”行為,嚴禁以任何形式傳播課程考試內容及答案。
對違規違紀行為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開除學籍等相應處分
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由涉事學生所在高校根據學生管理規定、學生紀律處分管理規定等,取消課程成績,視情節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相應處分,並記入學生檔案。對參與組織“刷課”“替課”“刷考”“替考”並構成違法行為的學生,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未經高校審查並正式推薦的課程不得受理
《通知》要求,完善在線開放課程平台自我監督機制。
嚴格執行在線開放課程上線基本規範,建立課程內容、質量審查和運行保障制度,嚴把政治關、學術關、質量關。未經高校審查並正式推薦的課程不得受理,達不到基本規範要求的課程不得上線。
對在線開放課程教學過程實施大數據監測
《通知》要求,健全課程平台監管制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建設高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與服務平台,對在線開放課程教學過程實施大數據監測。提供學分課程的平台必須向高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與服務平台提供開放用戶身份數據,開放課程訪問數據、學習行為數據以及相關運行數據,便於教育行政部門對課程質量和教學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監測情況,及時對異常學習行為集中的高校、平台進行通報。
高校必須從列入“白名單”的平台上選用學分課程
建立課程平台“黑白名單”制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對提供學分課程的平台進行備案審核、監管規範。課程質量高、管理服務好的平台進入“白名單”,並在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政務網站上公布,“刷課”問題頻出、課程質量低劣、管理服務落後的平台列入“黑名單”。高校必須從列入“白名單”的平台上選用學分課程。
建立多部門協同聯動機制
《通知》還要求建立多部門協同聯動機制。網信部門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研判意見,依法對“刷課”APP和違法售賣課程的平台、賬號進行處置。電信主管部門依法處置經有關部門認定的違法違規“刷課”網站和APP。公安部門依法打擊利用黑客手段提供有償“刷課”服務違法犯罪活動。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職責查處相關違法違規市場經營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