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2日電/據經濟日報報道,治國之道,富民為始。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強調“我們說的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要深入研究不同階段的目標,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這些重要論述為扎實推動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凝聚了共識,是習近平經濟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理解其中的深刻內涵,正確認識和把握實現共同富裕的戰略目標和實踐途徑,有利於我們更好地做好經濟工作,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斷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從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發,認識共同富裕戰略目標的多元性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的重要體現。我們追求的發展是造福人民的發展,我們追求的富裕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指出,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扎實推動共同富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由此可見,共同富裕的戰略目標要聚焦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這也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新時代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具有多元性,除了最為基本的物質需求外,還有對民主法治、精神文化、和諧社會、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需求,與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緊密相關。因此,共同富裕不僅僅是物質生活的富裕,還包括精神生活等方面的富裕,其內容上與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呼應,與高品質生活相契合。新時代共同富裕的戰略目標是指全體人民普遍達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強、環境宜居宜業、社會和諧和睦、公共服務普及普惠,最終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全體人民能夠更加公平地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
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認識共同富裕戰略目標的階段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