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8日電/據經濟日報報道,又有一家券商因交易系統故障領了罰單!4月7日,北京證監局官網顯示,因在2021年交易系統發生較大信息安全事件且應急處理不當,首創證券被北京證監局採取責令整改的行政監管措施。
據了解,首創證券於2021年5月18日發生集中交易系統部分中斷,影響交易時間合計約20分鐘。事後經調查,還發現首創證券信息技術部門有關人員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删除相關日志及數據庫信息,且未進行備份,導致始終無法確定此次信息安全事件的真實原因,公司在第一次報告中也未如實報告應急處理不當的情況。
其實,類似於首創證券的交易系統“宕機”事故近年來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多家券商都曾因此類事故而領到過罰單。在互聯網應用高度普及的今天,券商交易軟件已成為連接投資者與市場的核心載體,買賣指令多通過此渠道下達,別說是20分鐘的“宕機”,1分鐘的無法交易都可能給投資者帶來難以挽回的重大損失。
值得思考的是,“宕機”事故接連發生為何依然沒有給券商敲響警鐘?縱觀每次此類事故發生時,券商往往第一時間把故障的原因“甩鍋”給網絡問題,用各種非自身原因逃避相關責任,甚至通過删除相關數據企圖掩蓋事故原因,實在糊弄不過去的,大不了最終收到一張“不痛不癢”的罰單。
此外,投資者維權索賠難度較大也是券商對此類事件難言重視的原因之一。一般情況下,在投資者和券商簽訂的開戶合同中,券商都會在免責聲明中明確因網絡因素、不可抗力等原因所致後果不承擔法律責任,這就意味著只要據此“甩鍋”,券商就可以輕易逃避掉賠償責任。
面對一而再、再而三的“宕機”事故,如何才能真正有效防範?一方面,監管部門要加大對此類事故的懲處力度,倒逼券商強化自身信息系統建設。例如,除了給予警告、批評等行政監管措施,還可在券商評級時給予降級處分,對於“慣犯”處以高額罰款。同時對於因券商信息系統問題而導致的故障,投資者可尋求依法追究民事賠償責任的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