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遊戲的經濟模型本質上是有‘龐氏’屬性在裡面的,就是需要有新的玩家或者新的資金進去,帶來很多的增值,如果沒有新的資金進去,它肯定是不斷貶值的。”吳桐說。
那些跌無可跌的虛擬貨幣是否還能漲起來,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在我國,從事虛擬貨幣發行、兌換等活動涉嫌違法犯罪。
201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7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其中明確規定,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去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10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在國內社交平台上仍有多款所謂“元宇宙區塊鏈遊戲”毫不避諱地聲稱遊戲發行了代幣。
“在網絡社區等網絡交易平台通過人民幣與代幣的兌換進行虛擬貨幣的交易並以此獲利,該行為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及公序良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雙方之間的合同行為無效,因此產生的相關財產權益亦不應受到法律保護,由此引發的損失應由交易雙方自行承擔。”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會議主席蔡學恩律師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就這些遊戲的開發團隊而言,假如其位於境外,是否可以不受我國法律的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