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當前,新冠肺炎疫情給國計民生及各行各業帶來了不可估量的影響和損失。企業處於關門歇業狀態,又背負著銀行貸款或欠債,承擔著房租、工人工資等成本,加之復工復產還需承擔額外的疫情防控成本,更加步履維艱。如果放任不管,一些企業破產倒閉,可能導致部分人面臨失業,一些家庭生計困難,這顯然是任何人都不願意看到的最壞。
因而,在最需要“拉一把”的時候,當企業積極主動作為,用實際行動修復信用瑕疵後,司法機關為其出具信用修復證明,讓其在融資信貸、市場准入方面不再受影響,也是依法為企業排憂解難的善意舉措,可以說是司法機關以實際行動助推企業輕裝上陣,優化營商環境的有益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