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近期,武漢市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現將有關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江夏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負責人譚志輝違規組織公款吃喝問題。2022年1月25日下午,譚志輝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組織企業年會活動,在年終總結會後,違規組織16名員工到某酒店聚餐,使用公款2098.78元。譚志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中法武漢生態示範城管委會3名聘用人員私車公養問題。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管委會聘用人員曹劍、葉飛、胡緒歡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為私家車加油共10次,費用共計1977.75元。曹劍、葉飛、胡緒歡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管委會公車管理負責人、公務加油卡保管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3.新洲區三店街井塘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蔡志英“精致走賬”違規吃喝問題。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蔡志英通過虛報環境整治用工、虛增耕地除黑面積等方式,違規套取資金並私設“小金庫”,用於支付吃喝、購買煙酒等費用58108元。村“兩委”委員黃太紅明知違規,但未及時制止並向上級報告。蔡志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黃太紅受到誡勉處理。
4.華中港航物流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總會計師、董事王紹華“精致走賬”公款送禮問題。2019年至2020年,王紹華與時任財務管理部部長姚治坤以虛報招待費方式,套取公司資金用於公款送禮,涉及金額17916元。王紹華、姚治坤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礄口區榮華街玉帶社區原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馬光輝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9年,馬光輝參與榮華街某舊城改造項目房屋徵收工作,負責被徵收戶相關情況認定審核。2019年春節前後,馬光輝先後2次違規收受徵收拆遷代辦公司工作人員所送現金共計3萬元。馬光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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