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6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婦女的地位體現了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一個國家的婦女權益狀況可以反映其人權保障的整體水平。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就維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全面發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婦女權益是基本人權”“要把保障婦女權益系統納入法律法規,上升為國家意志,內化為社會行為規範”,為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
2021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在經過廣泛徵求公眾意見並作了相應修改之後,2022年4月18日,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進行二次審議。
現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是1992年由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2005年通過了修正案,2018年又進行了第二次修正。本次全面修訂,是落實《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的一個重要目標,並且與《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中保障婦女權益的舉措相輔相成。該法實施近30年來,有力促進了婦女權益保障水平的提高,推動了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深入人心。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婦女權益保障工作面臨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諸如生育政策調整後的就業性別歧視加劇、農村婦女財產權益保障有待加強等,需要法律及時回應。因此,本次修法既是為了及時回應時代要求,立足我國國情,總結以往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婦女權益保障制度,也是為了將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對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決策部署轉化為法律的具體規定,以促進我國婦女的全面發展和對各項人權的全面享有。
首先,本次修法過程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22日,全國人大法工委在中國人大網公布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共有85221位網民提出了423719條意見,收到近300封群眾來信。其間,全國各地多個基層立法聯繫點還召開了修訂草案的徵詢意見座談會,廣泛徵求基層群眾的意見。社會公眾的意見建議主要包括:完善教育、就業等各領域的男女平等制度,保障女職工在懷孕、生育期間的休息休假權益,及時發現、有效防止拐賣婦女等嚴重侵害婦女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等。在認真研究和充分吸收社會公眾意見以及其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二次審議稿進一步作了相應的修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