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0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5月6日,遼寧省紀委監委通報曝光3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涉及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祁玉民等人。
遼寧省紀委監委介紹,2018年8月,華晨集團與省外某公司簽訂協議合作開展新能源汽車項目,在此過程中祁玉民對該公司給予支持關照並收受錢款1100萬元。1995年至2019年,祁玉民利用職務便利,在借用資金、承攬業務、取得經營銷售權等方面先後為39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折合共計1.33億餘元。祁玉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6月,祁玉民被開除黨籍,按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祁玉民,男,漢族,1959年1月出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高級工程師。
公開資料顯示,祁玉民1995年以來先後在大重集團公司、大連重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大連市人民政府工作,2005年從大連市副市長的崗位上調任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黨組書記,2010年任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黨組副書記,2015年任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後於2019年3月退休,2020年12月宣告被查。
遼寧省紀委監委後續通報稱,經查,祁玉民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議事規則違規決定重大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兼職取酬,搞錢色交易;對華晨集團虛報利潤問題失職失責;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非法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