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3日電/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縣城發展將迎來難得歷史機遇。
城鎮化持續推進,是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重要支撐。農村人口向縣城遷徙,城鎮之間的人口遷徙,都會引起住房需求增長。基於人民對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對居住品質的要求也會更高。隨著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推進,農民到縣城就業安家規模不斷擴大,縣城居民生活品質將進一步改善。因此,縣城總體保持一定的住房建設規模,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從長期看,縣城房地產市場發展是有支撐條件和潛力的,將繼續成為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增長極。
在分類引導縣城發展方向的情況下,應因地制宜制定住房發展規劃。截至2021年底,我國有1472個縣及394個縣級市,縣域發展狀況千差萬別。《意見》提出,科學把握功能定位,分類引導縣城發展方向。五類縣城分別是大城市周邊縣城、專業功能縣城、農產品主產區縣城、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人口流失縣城。人口流動狀況和產業發展,是衡量一地房地產市場未來發展空間的重要指標。不同類型的縣城,應該有不同的住房發展規劃。例如大城市周邊縣城有望承接更多大城市人口和產業轉移,在人口淨流入情況下,應適當增加住房供給,適時構建租購並舉的多層次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而人口流失縣城則應避免盲目擴張,嚴控城鎮建設用地增量、盤活存量。
尤應注意的是,著力推進現代化縣城建設,並不意味著縣城將開啟大拆大建、大規模上馬房地產的階段。縣城建設既要防止盲目進行高密度高強度開發,又要防止攤大餅式無序蔓延。根據人口和產業狀況進行科學適度的房地產開發是必要的,而過度依賴房地產的路徑是走不通的。縣城發展的根本在於找准功能定位,培育發展特色優勢產業。縣城房地產市場也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近年來,個別縣城出現了脫離實際過度開發房地產,從而供給過剩的情況,應謹防這種狀況繼續蔓延。
縣城住房發展應嚴格落實綠色低碳建設有關要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關於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明確,限制縣城民用建築高度。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住宅建築面積占比應不低於70%。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築的,應嚴格充分論證,並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給縣城住宅限高很有必要,這是基於縣城民用建築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以及提升居住舒適度和降低住宅維護成本等角度考量確定的。此外,還應大力發展綠色建築,推廣裝配式建築、節能門窗、綠色建材、綠色照明,全面推行綠色施工。
提升縣城人居環境質量應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保持縣城特有風貌。我國很多縣城歷史悠久,有的已經有2000多年歷史,有豐厚的文化底蘊和建築文化傳承。改善縣城人居環境,應避免千城一面。應鼓勵建築設計傳承創新,促進新建建築與原有風貌有機融合,與自然環境相和諧,使縣城住宅更好體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應禁止拆真建假、以假亂真,嚴禁隨意拆除老建築、大規模遷移砍伐老樹,嚴禁侵占風景名勝區內土地。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其他市場主體而言,應在國家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中尋找新發展機遇。除房地產開發以外,老舊小區改造、養老托育發展等都需要企業積極參與,而體制機制創新也將為廣大市場主體參與縣城建設提供政策保障。正如《意見》中明確,“對准公益性項目和經營性項目,提升縣域綜合金融服務水平,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增加中長期貸款投放,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引導社會資金參與縣城建設,規範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穩妥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亢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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