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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央視網) |
中評社北京5月18日電/據經濟日報報道,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立足新發展階段、從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一項重大部署。《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自發布以來,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特別是在統一基礎制度規則、統一要素市場打造、統一市場監管以及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等方面的布局,有效穩定了市場預期,也為我們用自身的確定性抵禦外部的不確定性提供了有力支撐。
各方對於統一大市場的認識,是隨著我國經濟發展不斷深化的。當前,社會上對於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認識仍存有誤區,諸如“統一市場是重返計劃經濟”“反壟斷會對民營經濟造成擠壓”等錯誤觀點還占據一定的市場,有必要及時糾正,在強化共識中進一步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縱觀40多年改革開放歷程,市場在我國經濟運行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從之前的統一市場體系、高標準市場體系,到建設強大國內市場,以及現階段提出的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中央在不同階段對市場體系建設提出了不同要求,但“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核心思想一直都沒有變。不僅如此,《意見》提出的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清理廢除妨礙公平競爭規章制度、促進要素資源在更大範圍內暢通流動等一系列改革舉措,旗幟鮮明地體現了市場取向。
一些人認為,《意見》提出要進一步規範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著力強化反壟斷和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會對民營經濟發展形成擠壓。這種觀點是錯誤的。事實上,任何一個健康的市場,對壟斷和不正當行為都要有一定的約束條件,其目的在於強化公平競爭、促進市場健康發展。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可為不同層級的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生態,為創新創業型中小企業謀求更多機會和空間。無論從什麼維度看,《意見》都是一個有利於市場更加充分發育的文件,都會對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所有市場主體帶來實質性利好。
此外,公眾還普遍關心的一個問題是,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是否會出現部分優勢省份獲利更多、弱勢省份產業被弱化的情況?從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來看,短期內生產要素確實會向效率更高的區域流動,但從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看,決定要素流動的最終因素,還是取決於當地營商環境的優劣。對於地方政府而言,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客觀上會形成倒逼機制,即從過去的政策競爭轉向更加市場化的效率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