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9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種子是農業“芯片”。今年3月1日起,修訂後的種子法正式施行,進一步強化育種原始創新保護。不久前,農業農村部啟動上線全球首個農作物品種DNA指紋庫公共平台,從技術層面為種業領域打假護權提供支撐。法律的完善、技術的創新,進一步提升了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點評】
糧安天下,種子為基。新品種培育是個漫長的過程,一般需要8到10年之久,投入大、風險高。種業侵權違法現象,在種子市場並不少見。小小一粒種子,對普通人來說真假難辨。有些包裝上不含任何商品信息,有些套用其它品種名稱,或者包裝袋裡裝了別的品種,甚至還有所謂的“仿種子”,對已有品種稍加修飾,便對外以新品種自居,等等。種子侵權違法行為難以及時發現,往往要等種下去一段時間後才能揭開其真面目。傳統的種植鑒定至少需要經過一個作物生長周期才能完成,執法人員在調查取證、證據固定、審查認定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難,使得市場監管容易滯後。
治理種業侵權違法現象,促進種業創新,需要技術支撐。分子生物技術的發展進步,為開展品種管理、鑒定、維權提供了重要技術手段。利用DNA指紋技術,對每個作物品種的特殊基因片段進行標記,相當於從分子水平賦予每個品種獨一無二的“身份證”;再將待檢樣品與已有品種比對,可實現對品種的精確管理。不久前上線的全國農作物品種DNA指紋庫公共平台,集成了多種作物指紋信息,有望推動品種身份管理,助益種子市場去偽存優。
保護種業創新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發揮技術的支撐作用,更要築牢法律和監管的堤壩。近年來,我國持續增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重拳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我國2015年和2021年修訂種子法,都將種業知識產權保護作為重要內容,相關的司法解釋也不斷豐富完善。其中,新修訂的種子法的最大亮點,就是建立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明確修飾改良他人的育種成果形成的派生品種在商業化利用時,需要征得原始品種權所有人的同意,並支付使用費。又如,今年新修訂的國家級水稻、玉米品種審定標準中,提高了DNA指紋差異位點數、產量指標和抗性指標,進一步提高品種准入門檻。這些舉措,對推動建立保護育種原始創新的制度體系、促進種業高質量發展、築牢糧食安全根基,具有重要意義。
強化種業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需要多方共同發力,構建從育種端到用種端、從生產端到市場端的全流程監管模式。目前,我國種業已形成區域布局、全國流通的大市場格局,各地農業農村部門也在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的協作,推動種業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在日益優化的市場環境下,期待更多好種子走出實驗室、走向市場、落地田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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