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9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一批民營企業職務侵占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了修訂後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明確規定公安機關管轄的78種經濟犯罪案件立案追訴標準;浙江、江蘇、山東、內蒙古等多地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涉企犯罪專項行動;5月15日是第十三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各地廣泛開展涉企違法犯罪防範宣傳活動……一段時間以來,各政法機關聚焦打擊涉企違法犯罪,以更實舉措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環境的復雜性、嚴峻性、不確定性上升,穩增長、穩就業、穩物價面臨新的挑戰。不久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明確提出“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
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離不開法治。市場主體是經濟的力量載體,打擊涉企違法犯罪,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是穩經濟穩預期、保就業保民生的重要手段。
進一步加大涉企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和效能,不斷健全完善涉企執法司法制度,強化法治保障。對當前形勢下涉企違法犯罪的多發領域,要精准施策,創新協作,提升治理效能。比如針對涉企違法犯罪的特點,公安機關研究制定合同詐騙、非法集資、侵害知識產權、逃騙稅等重點領域案件偵辦指引;結合經濟下行壓力下企業更需及時回收賬款用於經營發展等情況,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例,為懲治“老賴”提供指引;根據處置侵害知識產權違法犯罪的實際,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署協議,促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機制。對在實踐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我們要及時總結並推廣運用到處理各類常見、新型涉企違法犯罪工作中。
此外,依法處理違法犯罪的同時,也要關注企業運營狀況,促進市場主體健康發展。對於企業受侵害的案件,絕不能一判了之、一罰了之。應積極幫助受害企業追償經濟損失,必要時可提供司法救助等,減少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所受的經濟損害,避免出現“對方罰款、自己破產”的情況;積極推廣“法治體檢”等措施,讓市場主體重視合規建設,消除制度隱患,減少受害風險;對於一些涉嫌違法犯罪的企業,應及時挽救改造,進一步強化刑事合規改革試點,盡力避免“辦一個案子、垮一個企業”。
保市場主體就是保社會生產力。在強有力的法治舉措下,企業的市場信心必將更加穩固,發展活力必將被不斷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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