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3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5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首批人民監督員監督檢察辦案活動典型案例。據悉,該批案例共8件,包括邀請人民監督員參加公開聽證案例4件、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案件質量評查案例2件、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巡回檢察案例1件、邀請人民監督員參加檢察建議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實案例1件。
記者了解到,此批典型案例根據《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等新修訂新調整的內容,重點選取了覆蓋檢察聽證、巡回檢察、案件質量評查、檢察建議落實等人民監督員參與監督的不同方式的具體案例。考慮到人民監督員廣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隨機抽選與指定人民監督員相結合的新機制也在案例中有所體現。典型案例旨在指導各級檢察機關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勇於探索創新,充分發揮人民監督員實質監督作用,更多邀請人民監督員參加,並通過人民監督員履職,獲得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廣泛支持,促進各項檢察業務不斷提升質量,以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據介紹,在“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公益訴訟辦案活動”案例中,由於案件涉及市政建設管理領域的專業知識,閔行區檢察院在協調司法行政機關抽選人民監督員時因“案”制宜,抽選從事市政管理工作的人民監督員參與監督該起案件;與此同時,主動邀請人民監督員實地走訪案件現場,拓寬了接受監督的場景。在“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擬不起訴案件公開聽證”案例中,檢察機關充分保障人民監督員查閱材料、聽取介紹、現場提問、獨立發表監督意見等權利,嚴絲合縫抓好人民監督員監督意見的受理、流轉、辦理、反饋等工作,采納人民監督員的不同意見,進一步提升檢察辦案質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