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科技倫理原則,具體體現在糧食與食品類法律法規與規範性標準之中,以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方式外在化、顯性化,並借助科學技術手段而加大公正、提升效率。以糧食與食品安全之行政執法為例,現場執法的證據可靠性、網絡執法的數據準確性、食品溯源的結果可信性、食品鑒定的方法先進性以及食品保質保鮮及安全防腐防毒等,無不與技術密切關聯,也無不與執法人員、操作人員的倫理道德水平有關,無不與法律具體條文有關。
總之,倫理、法治與技術融合融通之路,將為中國糧食與食品安全提供強大的支撐與高效的保障。
(作者為天津財經大學立法與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天津仲裁委副主任) |